找回密碼
 立即註冊
搜索
查看: 70|回復: 0

[1] 強制醫院

[複製鏈接]

2萬

主題

1

回帖

8萬

積分

超級版主

積分
80892
元寶
0
收聽
0
聽眾
73
在線時間
0 小時
發表於 2020-1-1 04:35:20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強制醫院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>      作者:uranus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   字數:33736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強制醫院——矗立於強制山,一個龐大的地域醫院。在這個女權世界,隻有被判處終身奴隸刑的人才會被帶到這裡,因為主宰這個世界的女權者們認為,這些奴隸是骯臟的垃圾,必須要送入強制醫院裡進行隔離,讓他們受盡徹底的調教,才有資格活受罪,才有資格做女性們的奴隸。
  
  “還不爬進去”女警的吆喝聲打斷瞭我的沉思,我——一個被判終身奴隸刑的人,即將踏進這神聖的白衣天使的天堂,也是奴隸的地獄。3天前,我因為在路上行走時,一個不謹慎,被送上瞭一條不歸路。故事要從那天說起。。。。。。在這個星球上,女性完全支配男性,任何法律都是為女性的利益而存在,而男性做為一種弱小的生物而茍活,時不時就會因為一些小小的舉止,而淪為女性的階下囚。我當然不可能逃脫命運。送我上路的那個女人叫葉倩凌,那天她和往常一樣在路邊尋找獵物,(後來我才知道,葉倩凌就喜歡折磨男人,喜歡把男人親手送進強制醫院,這就好象送他去斷頭臺,能得到充分的主宰男人的快)可憐的我就這樣成為瞭葉倩凌的犧牲品。“喂,你過來,幫本姑娘試下鞋感”
  
  我不敢怠慢,馬上到瞭葉倩凌跟前,眼前這個女人二十左右,一身性感的打扮,公主背心,彩色綢帶,粉色的芭蕾短裙,蕾絲花邊黑絲襪,最耀眼的是一雙水晶透澈的高跟鞋。男人在這個女人面前,理所當然越加顯得低微,我不由地雙腳沒瞭力氣,撲地跪倒在葉倩凌身前,
  
  “還算乖哦,這是剛買的鞋子,穿著還不習慣,你快讓我練習下感覺。”
  
  “嗚。。~”我迷惑地抬頭往著這位美麗的小公主,不知道該怎麼為她服務。
  
  “真笨,快把你的鳥伸出來躺好,讓我踩著玩^”
  
  “~~請您腳下留情~”,這個世界男人不可以違抗女人的命令,不然就是犯法的,我沒有辦法,隻好乖乖掏出自己的鳥,祈禱著可憐的鳥鳥能平安無事。
  
  “廢什麼話,好好把鳥躺平瞭,伺候我的腳”葉倩凌不由分說地便抬起高跟,踏到我的命跟上
  
  “嗚。~~嗚”
  
  “彈性好象不錯,怎麼穿透力似乎不夠,是我沒使力嗎?。。那這樣呢”葉倩凌根本不把踩在鞋下的我的鳥當作生物,任意蹂虐,我就這樣掉入瞭她為我準備好的陷阱裡。
  
  “這樣呢?”
  
  “嗚~~~嗚”
  
  “那這樣呢,好象慢慢有些感覺瞭哦”葉倩凌開始用腳尖攆,然後時不時壞壞地把身子立起來,讓我的鳥承受她全身的重力。
  
  “嗚~求。。求你瞭。”
  
  “什麼,現在怎麼樣瞭?求我再做些動作嗎?呵呵那這樣呢?”葉倩凌笑著用左腳將我鳥鳥墊起,然後用右腳的高根鞋跟插入我的龜頭。
  
  “啊嗚~~饒命啊~”我無法再承受痛苦,一邊求饒,一邊想用手反抗。葉倩凌一眼就看出我的企圖,更加踩緊我的鳥鳥,用鞋跟刺激我的龜頭,這麼一來我早沒瞭氣力,無力的雙手怎麼反抗也挪不動葉倩凌的雙腳。孤立無援的鳥鳥,在葉倩凌高跟的刺激下,被迫發舍。。。。
  
  “好啊,你居然敢用雙手反抗,而且還故意用那麼低賤的J液弄臟我的鞋子,哼,等著被判刑吧”葉倩凌生氣地一腳踢開我的鳥,坐上車,朝我兇巴巴地甩出一句“明天法庭不見不散哦”便開車離去。我被嚇癱倒在地上,腦子裡一片空白。“如果被判那個刑的話,不知道等待我的是怎樣殘酷的折磨,不,絕對不行,一定要想辦法”我拿定主意,帶上唯一的一點錢,尋求辯護師。最後一個叫王宛詩的辯護師願意幫我出庭辯護。。。。。。於是,到瞭開庭當天
  
  這個世界的最高法院,執法人員都是女性,而所有的被告,一定都是沒有權利的男性。法庭規定開庭審理前,被告(既男性)都要先被原告(既女性)在DD上系上一個鐵球,然後由原告牽著鏈條,被告爬著出庭。整個審理過程中,被告被戴上口環無發言權利,被告的一切發言權由他的辯護士發言。而被告要匍匐在原告腳下,並且整個審理過程用舌頭為原告舔鞋。
  
  “開庭”隨著女法官的宣告,葉倩凌牽著我開始進庭,
  
  “原告人就坐”
  
  葉倩凌,在庭前坐下,前面一共5個審理員,正在看著案件資料
  
  “被告人,入位”
  
  我匍匐在葉倩凌腳下,開始用舌頭為她服務,腦子裡緊張地想著辯護士是否能夠幫自己洗刷罪名。
  
  葉倩凌驕傲地朝下邊註視著正為她舔鞋的我,故意要羞辱我。我避開她的雙眼,沉思著。
  
  “原告葉倩凌告被告人狗奴(在這個世界男性的姓氏隻能是狗)故意弄臟瞭她的鞋子,向我院提起訴訟,今查證如實,被告方可需辯護?”
  
  我的辯護師——王宛詩拿出準備好的辯護搞開始為我辯護。。。
  
  “被告-狗奴用J液弄臟瞭原告葉倩凌的鞋子,並且在原告葉倩凌踩他鳥鳥玩的時候,公然用雙手反抗,根據最高法第三十二條規定,已經是構成犯罪無誤,在此,我為被告請求受刑”
  
  當我聽完王宛詩的辯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遊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Archiver|手機版|小黑屋|女主臺灣論壇

GMT+8, 2024-9-22 23:39 , Processed in 0.058300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