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給我的懲罰(真實)求入味
我是男孩子。在我讀初中的時候,媽媽跟爸爸離婚了,我跟媽媽生活。我媽媽對我的要求很嚴厲。在我是學生的時候,一旦考試成績不理想,就會對我進行懲罰。不過我媽媽從來不打我,她對我的懲罰是用塑料晾衣繩捆綁手腳和用保鮮膜包裹全身,每次懲罰進行三個小時。讀高中的一次期末考試,我的科目有三門分數沒有達到媽媽的要求。盡管我讀書很努力,但還是得乖乖的回家接受媽媽的捆綁加包裹懲罰。
到了家,媽媽一見到我就問我:“考得怎么樣,成績單拿來給我看。”我乖乖的拿出成績單,交給媽媽。媽媽看到成績單上的分數后很生氣,對我說:“考的這么差,吃過午飯以后接受懲罰。”
我忐忑不安的吃完午飯,媽媽叫我到她的臥室,拿出塑料晾衣繩和一個大塑料袋子,對我說:“我把懲罰方法改進了一下,用大塑料袋代替保鮮膜進行包裹。因為塑料袋可以重復使用。”說完就要我把衣褲全部脫光,連內內也脫下。我脫得一絲不掛,媽媽要我把雙手背到身后,用塑料晾衣繩把我捆起來。捆完雙手后,媽媽要我坐到她的床上,又把我雙腳用塑料晾衣繩捆了起來。然后用大塑料袋把我除了頭以外,整個身體都裝了進去,在我脖子部位扎好袋口。媽媽把我仰面平放在她的床上,對我說:“你就好好享受懲罰吧。這次你要被捆綁到吃晚飯時間,我每隔一個小時會幫你翻一次身。這個寒假你哪里也不準去,就呆在家里好好學習。”就這樣,我被捆綁到吃晚飯時間,才被松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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